本会各部门职责

.综合部

2003年7月,设立行政管理部。2009年11月改名为综合部。综合部负责立案、人事、财务、统计、接待、档案、后勤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仲裁案件受理以及仲裁费用的核算秘书处人事劳资、考勤考绩相关工作;秘书处预决算的汇总、执行工作;及时核算仲裁员办案报酬,及时申报秘书处应缴的税费;审核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协助秘书处内部工作运转;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内外协调工作;负责秘书处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负责秘书处会议记录;负责更新本会网站信息编制各类报表;撰写秘书处年终工作总结秘书处机要通讯、保密、文印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办公用品、资产的采购与资产管理。用车调度、管理,秘书处资料的征订、保管、发放等工作;管理十堰仲裁委员十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印章秘书处后勤保障包括各种仲裁委会议、活动后勤保障工作

.审理

2003年7月,设立仲裁事务部。仲裁事务部主管仲裁案件程序性工作,监督仲裁庭按本委仲裁规则和仲裁员行为规范进行仲裁活动,指导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的仲裁事务工作。仲裁事务部履行下列职责: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并组成结构合理、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庭督促仲裁庭制定审理方案做好仲裁庭及当事人的服务工作狠抓快速结案率与和解调解率严把裁决质量关管理好仲裁案卷并及时移交综合部监督仲裁规则和其他办案规范的执行领导、考核仲裁秘书的工作做好仲裁案件的保密工作

20219由原事务部改名为审理部。负责配合仲裁庭做好仲裁案件审理工作(包括文书送达、推荐组庭、庭审服务、卷宗归档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本会分支机构的案件审理程序管理工作,配合本会其它部门的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部

2003年7月,设立研究咨询部。2009年11月改名为仲裁发展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仲裁发展联络工作,仲裁队伍的管理建设工作,仲裁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仲裁法律制度宣传调研工作,指导本会分支机构的发展研究咨询工作,配合本会其它部门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立案部

2021年9月设立立案部。负责仲裁案件咨询、审查立案、配合仲裁庭做好专家证据启动(鉴定、评估机构指定),指导本委各分支机构仲裁案件的立案工作,配合本委其它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