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仲简介
十堰仲裁委员会简介



十仲简介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十堰仲裁

    十堰仲裁委员会由十堰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2003年7月3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核准登记,并于2003年8月18日正式开展仲裁业务。该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和委员11人组成,下设秘书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内设行政管理部,仲裁事务部,研究咨询部。

    十堰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员聘任条件,已在省内聘请了仲裁员196名,其中有高等院校的教授和法学博士,有经济、贸易、法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的知名专家。仲裁委员会成立两年多,受案176件,涉案标的额达1.13亿元。该会本着公平,公正和及时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原则,依傍诸多领域知名学者、专家,通过仲裁案件,定纷止争,对及时解决当事人民商事纠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十堰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十堰地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堰仲裁委员会郑重承诺,将以“依法、诚信、务实、快捷、公平、公正、合理”为宗旨,融“法、理、情”于一体,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权威、公正、合法、合理的仲裁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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